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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了关于
2025冬片放流公告
具体如下: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实现水域生态安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年度安排,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定于十二月在剡溪江(曹娥江嵊州段)及支流、五个嵊州市中型以上饮用水库(南山水库、坂头水库、前岩水库、辽湾水库、丰潭水库)等适宜放流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主要放流品种数量约为鲢鱼冬片8.3万尾,鳙鱼冬片8.75万尾,青鱼冬片6.15万尾,规格在10厘米以上,20-24尾/Kg,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参与。
增殖放流后10天内,渔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巡查、管护。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行为,确保放流苗种有效成活。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渔业法》相关规定,监督举报电话:83101275。
特此公告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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