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小区通行设施安全,事关居民日常出行。公共设施老化故障、管护不到位,极易引发人身损害纠纷,业主与物业也常因责任划分、赔偿金额产生分歧。近日,嵊州市物业调解巡回团依托“周四有约”工作机制,在浦口街道成功调处一起铁门回弹致业主受伤纠纷。通过实地核查、依法释理、双向疏导,精准厘清权责边界,推动双方互谅互让、案结事了。


2026年9月,浦口街道某小区一名60余岁业主骑行电动车驶出小区南门时,被自动回弹人行铁门突然关闭撞伤腿部。因受伤部位曾做过手术,此次撞击导致业主身体持续不适。
事发后,业主家属向社区反映,要求物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000元左右。物业认为部分诉求缺乏依据、金额过高,不予认可。家属虽已咨询律师,但不愿诉讼,双方僵持不下。
社区联合浦口司法所主动介入,考虑到家属长期往返外地、时间不便,多次协调档期,最终于9月30日组织双方现场调解。


(一)实地核查,厘清事实
调解前,巡回团、司法所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勘查。经查,小区南门人行出口铁门为定时回弹式设计,开启后固定时长自动闭合。事发时,该铁门存在磁吸变形、回弹卡顿等故障,且周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事故发生后,物业已对故障铁门完成升级更换。
(二)依法释理,逐项厘清赔偿边界
调解现场,调解员对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对家属诉求逐项审核:
误工费:伤者已年满60周岁,无在岗务工事实,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及误工损失凭证,依法不予支持;
护理费、营养费:需以住院记录或医疗机构专项医嘱为依据,本案伤者未住院、无相关医疗佐证,缺乏法律支撑;
医疗费:现有实际支出金额不高,但综合伤者年龄、既往病史及实际伤情,存在后续复查诊疗的合理需求,相关诉求具备一定合理性。
同时向物业释明: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日常巡查、维保检修及安全提示义务。本次事故由设备故障、警示缺失共同导致,物业存在管护疏漏,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双向疏导,促成互谅互让
调解员采取背对背单独沟通。一方面向家属普及赔偿法定标准,引导理性维权,家属将赔偿金额逐步下调至合理范围;另一方面督促物业正视管理短板,主动承担安全管护责任。经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双方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由物业一次性向业主支付经济补偿800元,本次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互不追究。物业表示将全面排查小区门禁、通道设施,常态化落实维保检修,补齐警示标识短板。家属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一是明晰物业安全管护法定边界。公共设施故障致人损害,物业未尽巡查、维保、警示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本案精准划分权责,既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也倒逼物业规范服务。
二是引导群众理性维权。通过逐项拆解赔偿依据,有效纠正“受伤即全额赔偿”的认知误区,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等低成本、高效率途径化解矛盾。
三是彰显巡回调解实效。本次纠纷化解,是“周四有约”下沉一线、就近解纷的生动实践,将专业调解力量前置到基层,就地化解民生小微纠纷,减少诉讼增量。



发生人身意外后,第一时间就医,完整留存病历资料、缴费票据;对事故现场、设施隐患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涉及公共设施故障的,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备并留存沟通记录。

双方自愿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双方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认后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建立公共设施常态化巡查、维保台账,及时检修老化、故障设备;在自动门、道闸、通行通道等风险点位设置醒目安全警示;针对老人、儿童高频通行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前置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法治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