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事关征迁,诸暨至嵊州高速规划区内严禁抢种抢建通告发布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事关征迁,诸暨至嵊州高速规划区内严禁抢种抢建通告发布

转载 xiaoyu2026/06/11 08:09: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市政府网 作者: 3394 阅读 0 评论 53 点赞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规划区内非法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

政策原文:
图片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地推进诸嵊高速公路嵊州段工程建设,2025年2月8日下午,绍兴市陈伟军副市长召集诸暨市政府、嵊州市政府等单位专题研究诸嵊高速公路工程筹备事宜。会议明确指出诸暨市政府、嵊州市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指挥部,协助开展前期土地预审、用地审批、线位保护、征迁调查等,建设期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维稳、路地协调等工作。


根据会议精神,结合甬金高速改扩建工程相关经验做法,形成了关于《严禁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规划区内非法抢种抢建等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起草过程

2026年4月29日至5月7日,嵊州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形成了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意见。5月8日至5月15日,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依据

《通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及地方配套的一些政策文件,相关文件如有更新调整,参照最新文件执行。


(二)主要内容解读

《通告》中涉及的抢栽、抢种、抢建、抢养行为主要是指土地权利人(或补偿权益相关人员)为谋取额外补偿,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种植农作物、苗木、经济林木或建(构)筑物、设施等行为。


《通告》发布后,属地乡镇要做好沿线地上附着物的影像留存与登记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抢栽、抢种、抢建、抢养等苗头及行为。


对于在政府相关征地公告或通知下达前种植的,经调查取证后如有明显存在反季节、超密度、违反生长规律种植移栽等以骗取补偿为目的的非正常行为,可视为抢栽、抢种、抢建、抢养行为。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本市谷来镇、崇仁镇、三界镇涉及本工程规划范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嵊高速公路嵊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解 读 人:韩锋

联系电话:0575-83058122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