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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网站发布了一则《关于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城北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内容如下:

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 关于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城北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嵊农商银〔2026〕5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剡湖支行城北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剡湖支行城北分理处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绍兴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