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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嵊州市体育教学与共享健身中心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体育教学与共享健身中心项目
2.项目地址:鹿山街道丽湖区块
3.项目单位: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规模与内容(生产能力):项目占地223亩,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分为南北两个地块,其中北侧地块占地约78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按照标准场馆建造,坐席总数为1万座;南侧地块占地约14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2)项目实施嵊州市经济环境和社会安全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嵊州市民生活、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
(5)其他相关意见或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三、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嵊州大诚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联系电话:0575-83117869
联系邮箱:2304519170@qq.com
联 系 人:于女士
嵊州市城南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