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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G1522常台高速嵊州出口处,一辆冒浓烟的重型半挂车,驶出收费站。危急时刻,执勤民警发现险情,果断采取措施,与同事一起合力扑救,成功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
执勤民警徐哲伟发现险情后,边上报边冲向车辆,引导其靠边停车,现场民警同步完成预警布控,发现随车灭火器无法压制火势,徐哲伟立即协调收费站,拉出水管灭火。
明火初步控制后,业主单位洒水车及时加入扑救,经三方协作持续浇灌,火患终被彻底消除。驾驶员称,在距出口2公里处发现车尾冒烟,因未配备灭火器选择驶离高速求援。
绍兴高速交警提醒:货车起火自燃,驾驶员要做好防护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燃”,平时建议随车配备车载灭火器,以备火势初期可自行灭火,从而减少自身的经济损失,若行车时发现有焦味等情况,应尽快将车辆停靠至安全区域,及时熄火断电,同时拨打12122报警求助。
来源:爱嵊州综合绍兴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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