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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启用,嵊州又新增或改造17处监控

转载 张金兰2024/08/15 08:37:2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警方 作者: 6214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4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或改造了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24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嵊州市 - 长泰路与富豪路路口
①②
2
嵊州市 - 长宁路与长安路交叉口
3
嵊州市 - 长宁路剡溪小学东路口
①②
4
嵊州市 - 长宁路初级中学路口
5
嵊州市 - 官河路与中医院路口
6
嵊州市 - 领带园二路与芷湘路路口
①②
7
嵊州市 - 丹桂路高杨路路口
①②
8
嵊州市 - 丹桂路与芷湘路路口
①②
9
嵊州市 - 达成路与经环西路交叉口
①②

10

嵊州市 - 双塔路与高翔路路口
①②

11

嵊州市 - 梓荫路与浦联路交叉口
①②

12

嵊州市 - 浦南大道与浦南一路交叉口
①②

13

嵊州市 - 浦东一路与浦南二路交叉口
①②

14

嵊州市 - 浦南大道与浦南三路交叉口
①②

15

嵊州市 - G527国道江田路口
①②

16

嵊州市 - 剡兴路杨港路路口
①②

17

嵊州市 - 浦南大道与浦西路路口
①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4日




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4年第5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或改造了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24日启用。
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嵊州市 - 北直街与市山路交叉口西路段抓拍
2
嵊州市 - 北直街与江滨东路交叉口东路段抓拍
3
嵊州市 - 北直街与明心岭路交叉口西路段抓拍
4
嵊州市 - 安昌路城北菜场路段抓拍
5
嵊州市 - 官河路与城中路交叉口西路段抓拍
6
嵊州市 - 官河路与江滨东路交叉口西路段抓拍
7
嵊州市 - 官河路与医院交叉口东路段抓拍
8
嵊州市 - 嵊州大道与剡城路交叉口东路段抓拍
9
嵊州市 - 崇仁镇富民路路段抓拍
10
嵊州市 - 嵊松线石璜丁家村路段抓拍
11
嵊州市 - 长乐镇东街南端路段抓拍
12
嵊州市 - 长乐镇广场西侧路段抓拍
13
嵊州市 - 长乐镇永乐名家西侧路段抓拍
14
嵊州市 - 长乐环镇东路长益电器门口抓拍
15
嵊州市 - 长乐环镇东路高速出口西路段抓拍
16
嵊州市 - 黄泽老嵊张线金碧园边违停抓拍
17
嵊州市 - 绍甘线谷来市心路口抓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4日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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