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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嵊州某小区被业主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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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兰于 2024/05/04 08:53: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在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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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信访局领导:本人 **现居住嵊州市浦口街道双塔路1号,天章社区,天章华府1-2-****,现实名举报,天章华府开发商,嵊州市星空置业有限公司和嵊州星空物业有限公司双方为达到利益最大化,相互勾结把小区11.12.13栋,地下架空层的消防设施拆除,拆除后再进行改造打夹墙,同一楼业主以协议的方式转让给一楼业主使用居住,拆除消防严重影响其他业主的生命安全,要求上级行政部门及时再查其责任,确保楼上以及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保障小区业主的利益。以及再近全国各地消防火灾的悲剧历历在目,比如南京2,23,以及江西新余1.24火灾,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在我们小区,希望上级领导以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原则尽快尽力处理为盼,附小区业主联名签字一份,举报人***年月 日
答:**: 您于2024年4月10日反映的天章华府开发商和物业把11、12、13栋地下架空层的消防设施拆除,改造打夹墙的问题。街道城建办、执法中队、天章社区等相关单位,联合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于近日前往天章华府小区,通过召开协调会、调取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一)关于夹层归属问题。根据自然资源规划局浦口所提供的规划资料显示,11号楼、12号楼、13号楼的夹层功能均为储藏室。住建局于2017年11月17日核发了包含11号楼 12号楼13号楼(含夹层)在内的商品房预售证、编号为售许字(2017)第00029号、该预售证载明储藏面和1824.96平方、即表明储藏室可以出售,这也说明储藏室(夹层)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并非公共空间。(二)关于夹层消防问题,天章华府小区于2019年7月在住建局行政审批窗口申报完成了消防验收备案,未抽中检查,2019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经消防大队认定,天章华府11号楼、12号楼、13号楼的夹层现已分隔成1层住户的地下室部分,其他人员无法达到此区域,无需经过此区域进行疏散或停留,已属于住宅的一部分,不属于公共通道,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居住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无强制性要求。综合以上调查情况,天章华府小区11号楼、12号楼、13号楼的夹层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使用权已转让给相关住户,该区域不属于公共空间,无强制性消防要求。联系人:*** 联系电话:832****869来源: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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