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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万家花苑!两位阿姨为绿化带种菜吵不停,多方联合调解

转载 xiaoyu2026/07/07 08:38:0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法制嵊州 作者: 3710 阅读 0 评论 52 点赞

在嵊州市剡湖街道工农社区万家花苑里的一个墙角,种满了当季蔬菜。业主王阿姨长期占用该地块种菜,业主李阿姨见状,希望王阿姨让出部分地块供自己使用,遭到王阿姨拒绝。王阿姨认为地块由自己开垦,便归个人使用,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多次发生口角争执,邻里关系愈发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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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调解团接到工农社区反映,万家花苑小区内绿化带私垦被破坏,继而引发邻里纠纷。巡回调解团迅速响应,联合剡湖司法所及工农社区,组织万家花苑安信物业经理、小区业主代表及相关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围绕“小区绿化带种菜行不行”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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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法理边界
明确责任过错

小区公共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财产,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开挖、圈占、改变绿化用途,私自种菜属于侵害共有物权、相邻权的民事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除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确归个人所有的情形外,任何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开挖、圈占、改造公共绿化带用途。


同时,依据《工农社区居民公约》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辖区内严禁毁绿种菜、踩踏绿植、砍伐花木。王阿姨、李阿姨私垦小区公共绿地种菜的行为,已侵害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与相邻权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区居民自治公约,不存在“谁开垦、谁所有”的个人占用依据。


此外,调解团队明确各方管理责任:小区物业承担日常巡查、及时劝阻、制止整改、问题上报的主体义务;全体业主需严格遵守小区管理规约,自觉维护小区公共利益与公共环境,不得私占公共资源、损害集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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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双向疏导
促成和解整改

在清晰界定法理责任后,调解团队摒弃生硬说教,立足邻里相处之道开展温情调解。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双方,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切勿因小事争执结怨、影响日常相处。私占公共绿地本身就是违规行为,为此争执更是得不偿失。


同时,调解团与小区物业负责人深度沟通,规范物业处置流程,明确后续针对毁绿种菜、私占公共空间等行为,需落实上门劝阻、书面整改、证据留存、逐级上报四步工作法。对劝导无效、拒不整改的业主,及时上报社区及城管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完成清理整治,从流程上堵住管理漏洞。


经过多轮情理结合的沟通劝导,两位阿姨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对私自毁绿种菜、引发邻里纠纷的行为感觉惭愧,主动承诺清理全部种植蔬菜,今后不再私占公共绿地种菜,邻里矛盾彻底化解。物业方面也作出承诺,将强化小区常态化巡查管控,及时制止各类毁绿、占绿行为,守护小区绿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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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摸排隐患
筑牢治理根基

为实现“调解一件、化解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本次纠纷化解后,巡回调解团联合社区、物业、业主代表开展专题座谈,全面摸排万家花苑小区公共环境治理、邻里矛盾隐患、物业履职等现状问题,梳理小区高频矛盾纠纷类型。同时建立常态化走访摸排机制,持续下沉辖区各小区,常态化排查毁绿种菜、公共区域私占、邻里琐事纠纷等基层矛盾,主动靠前化解隐患,将矛盾调解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把各类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法治嵊州、嵊州发布
原标题:【剡邻同心·共建共治】嵊州市物业纠纷巡回调解团走进万家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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