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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嵊征预告〔2026〕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小黄山遗址区域整治和保护展示工程(一期补征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白泥墩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甘霖镇白泥墩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71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嵊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