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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73.5万!检察履职助企业挽回损失

转载 xiaoyu2026/06/25 09:33: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检察 作者:嵊州检察 5849 阅读 0 评论 62 点赞

在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一车废铝的重量直接关乎真金白银的交易数额。然而不法分子却动起歪脑筋,企图利用“铁砂桶”增加车辆配重的方式,上演“偷梁换柱”的戏码,以此骗取巨额财物。

回收的“增重”骗局


2026年1月,嵊州市某锅业有限公司在向马某、张某等4人出售废铝料的过程中发现,其四人联合在车子称重上做手脚,被当场拆穿后4人驾车逃离,该企业负责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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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经查,马某、张某等4人在多次收购嵊州市某锅业有限公司废铝料后发现,该企业回收环节的称重存在管理漏洞,便萌生了利用漏洞骗取财物的想法。4人经事先商议,在前往该企业进行废铝料回收前,预先在货车车厢内隐蔽处放置灌满铁砂的塑料桶,以增加货车在驶入地磅称重时的空车重量。待空车过磅数据记录完成后,他们便趁人不注意迅速将铁砂桶藏匿在隐蔽的路边。完成回收后,装满废铝料的货车会再次进行过磅称重,由于空车数据虚高,导致满车与空车之间计算出的废铝料净重远低于实际交付重量,以此骗取企业多交付的废铝料,牟取非法利益。

深挖案件发现疑点


2026年2月,该案件移送嵊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受限于侦查时间和取证难度,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认定该团伙作案5次,涉案金额仅为1.3万余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与企业负责人联系,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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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但在审查逮捕案卷时,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其中的疑点。马某等四人自2024年9月便开始回收该企业的废铝料,截至案发总计回收120次,累计交易金额近300万元。被害企业负责人报案时称被骗取的废铝料金额有100万元,但是认定的只有1.3万余元,两者差距甚大。


“很可能认定的账单上有问题。”于是检察官立即引导侦查人员对相关证人进一步询问,锁定了陆某等人帮助伪造账单的线索。随后,检察官通过核对现有的真实账单,初步认定该案涉案金额至少20万元以上,已经达到数额巨大标准,遂对马某等四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引导侦查真相大白


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嵊州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建议侦查人员跳出单一的口供依赖,转向客观证据收集,调取被害人企业与马某等人销售账单,核查银行流水及销赃记录,从而反推作案频次。公安机关通过比对账单,查实销售重量与销赃重量的差额,并同步核实行车轨迹、交易流水,最终查明该团伙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累计实施诈骗至少85次,合计人民币至少73.5万元,涉案金额是最初认定的1.3万余元的56倍多!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马某、张某等4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赔偿被害企业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企业谅解。


近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马某、张某等4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来源:嵊州检察

供稿:黄蒙瑶、邵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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