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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嵊州市越乡小吃餐饮有限公司特色小吃销售展示中心项目(原金庭镇灵鹅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位于灵鹅村嵊张线北规划路以西处,总用地面积 3134m²(折合约4.70亩), 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 4925m²,容积率1.50,建筑密度41.5%,绿地率10.1%,机动车位16个,非机动车位46个。
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21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金庭镇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金庭镇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金庭镇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58
联系电话:0575-89306793
附图:总平面图、鸟瞰图、透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