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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条件
和美田园开发项目(三界镇沈湖村)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602-330683-04-01-271330批准建设,已具备发包条件,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造价3357340.00元(暂列金额 89712.49元、暂估价31000.00元不下浮),建设规模:新建山野自然营地建设项目约12400方,包含观景台,露营草坪,露营餐饮区等;打造茶田及农田综合打卡体验区约55000方,增设观景台、围栏、休闲休憩区及导视、小品装置等;打造新青年消费业态约600方,包含茶吧、餐厅及休闲区软装、设施设备等;区域沿线风貌提升及约515米观景区道路提升等。

建设地点:嵊州市三界镇沈湖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