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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这几个路段“严查超速”
已有多人被罚

被处罚对象谢某某,驾驶证号3306***********15,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8月19日10时45分驾驶浙AC***76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嵊州市唐东线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西向东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袭某某,驾驶证号3623************30,准驾车型:C1,于2025年12月09日11时18分驾驶浙DJ**Y8号小型汽车在嵊州市嵊张线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东向西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车某某,驾驶证号3306************17,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8月22日11时24分驾驶浙DD***18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嵊州市G527国道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西向东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沈某某,驾驶证号3306************35,准驾车型:C1D,于2025年12月03日13时28分驾驶浙DD***08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嵊州市G527国道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西向东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徐某某,驾驶证号5335************11,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8月08日12时33分驾驶浙B0**M0号小型汽车在嵊州市G527国道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西向东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黄某某,驾驶证号3306************15,准驾车型:C1E,于2025年08月08日14时48分驾驶浙D6**K7号小型汽车在嵊州市S207线xx地方 通行方向北向南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王某某,驾驶证号5202************14,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5月11日09时59分驾驶贵B0*03号小型汽车在嵊州市唐东线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东向西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被处罚对象戴某某,驾驶证号3306************18,准驾车型:C1,于2025年04月11日08时36分驾驶浙D2**92号小型汽车在嵊州市唐东线xx地方附近 通行方向西向东实施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
处罚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吊销加第二款)《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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