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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情况(2025年32号)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116ZX的桂圆甜一斤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欣汇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桂圆甜一斤装,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6日向嵊州市欣汇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229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2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抄告到货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097ZX的伦晚橙(一斤)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润网水果批发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伦晚橙(一斤),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6日向嵊州市润网水果批发商行(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203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9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抄告到货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096ZX的桂圆(一斤)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润网水果批发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桂圆(一斤),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6日向嵊州市润网水果批发商行(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203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1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抄告到货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072ZX的【活动尝鲜】大龙眼桂圆200克以上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源盈水果店销售的【活动尝鲜】大龙眼桂圆200克以上,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6日向嵊州市源盈水果店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180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2.5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抄告到货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五、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100的长豇豆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乐葵果蔬批发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长豇豆,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6日向嵊州市乐葵果蔬批发部(个体工商户)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227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1.8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对上级经销商立案调查。
六、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141的葛粉干(淀粉制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海宝干货店销售的葛粉干(淀粉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7日向嵊州市海宝干货店送达了编号: SH2025063947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一箱,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将案件线索抄告到货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七、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145的海南小台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勇果水果店销售的海南小台芒,戊唑醇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25日向嵊州市勇果水果店送达了编号: SH202506394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一箱,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对上级经销商立案调查。
八、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06的香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超军棋牌室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8日向嵊州市超军棋牌室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180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5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对上级经销商立案调查。
九、抽样编号为XBJ25330683310132088ZX的小台芒约二斤 芒果 【大份实惠装】
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嵊州市周氏果业批发部剡江越园店销售的小台芒约二斤芒果 【大份实惠装】,苯醚甲环唑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5年9月19日向嵊州市周氏果业批发部剡江越园店送达了编号: HJ2025081202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计购进11公斤,已全部售完。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并对上级经销商立案调查。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05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1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7类食品10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00批次、不合格3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浙江福事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一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姜茶,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宁波江北伊果食品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口非口力食品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生产的原味米浆风味固体饮料,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杭州食在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式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绍兴市越城区总冻圆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浙江黍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发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浙江合一斋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合一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果干坚果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台州果阿妹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台州初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干,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舟山市金塘龙安豆腐作坊生产的豆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余姚市骏骏食品零售店销售的高粱酒(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杭州萧山商业城新春茶叶商行销售的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宁波市鄞州潘火传根食品摊销售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宁波市鄞州潘火妹丽熟食摊销售的卤猪耳朵,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临安小语果特产店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小语果特产店生产的卤花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萧山瓜沥任富伦食品店销售的鲜面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周彬炳熟食店销售的五香牛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农贸市场朱燕熟食店销售的酱板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慈溪市史杰文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昂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庆元县兰芬茶叶店销售的标称庆元县龙溪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龙溪绿茶,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天台县泽英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华商星光城店销售的,采购自云南淇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荷兰豆,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杭州市钱塘区老赵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杭州市钱塘区姚仁邦食品店销售的小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杭州萧山新塘消费品综合市场楼方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杭州市上城区李家华蔬果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兰溪市郑秋萍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龙港妙多客超市有限公司世纪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永嘉云汇超市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正斌超市平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台州市臻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海恒九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抖音(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柏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北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兴小顾土特产商行销售的芝麻油(白芝麻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诸暨物美天嘉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尖角脆(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
(一)云和县云尚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梅干菜(精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嵊州市小江蔬菜批发部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42期)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等28类食品7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735批次、不合格2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杭州澜丫头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嘉兴多德福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钻凤梨干,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二)湖州滨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饮(固体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义乌市妤沿电子商务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上善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桑葚乌梅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新昌县天姥山特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昌县雨露食品厂生产的红参薯干(果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昌县雨露食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绍兴市柯桥区华舍巧有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兰溪市达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口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嵊州市双塔路分公司销售的红薯粉丝(散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嵊州市双塔路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宁波市十鲜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称重庆升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锅川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宁波市鄞州潘火祖兴熟食摊销售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绍兴市上虞区道墟农贸市场朱燕熟食店销售的卤鸭腿,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周彬炳熟食店销售的酱板鸭,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舟山市定海区肖海珍熟食店销售的卤猪头肉,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台州市黄岩陈坚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榨菜头,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宁波市鄞州潘火祖兴熟食摊销售的卤猪耳朵,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杭州市钱塘区风堂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杭州萧山李多鱼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杭州富阳东南百润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嘉善县惠民街道惠民农贸市场卞根宝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义乌市源起超市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金华市婺城区阿根水产经营部销售的汪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台州市凌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苏式果仁类月饼),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台州市凌冠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诸暨市家家福乐百货超市销售的五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台州果阿妹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台州初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口松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金属污染
东阳市文远超市销售的青线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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