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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金首饰”,结果戴上“银手铐”!

转载 张金兰2025/11/08 09:00: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警方 作者: 4678 阅读 0 评论 50 点赞

近日

陈女士到常去的美容店做护理

进入理疗房时

她将佩戴的黄金项链取下

护理结束后

陈女士匆匆离开

直到当晚准备休息时

才突然想起项链还遗落在店里

陈女士立即联系美容院


然而

次日店主在仔细检查后

并未在店内发现项链踪迹

陈女士又亲自前往美容院查找

依旧一无所获

眼看价值不菲的黄金项链不知所踪

焦急的陈女士随即来到三江派出所

向警方寻求帮助


民警赵聪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通过对店内视频进行研判

一位进出美容店的女子进入了警方视线

进一步调查发现

该女子在当晚曾前往一家珠宝店

出售黄金项链

经过辨认

与陈女士遗失的项链特征完全吻合

掌握关键证据后

警方立即组织实施抓捕



面对警方的讯问

嫌疑人孙某无从狡辩

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

她在进入理疗房时

偶然发现陈女士遗落的黄金项链

一时心生贪念

趁四周无人将其盗走

为尽快“脱手”

她当晚就将项链变卖

不仅置换了一只银手镯和一枚银吊坠

还非法获利六千余元



然而

孙某还没来得及将这银手镯戴热乎

民警就为她戴上了另一副“银手镯”

目前

孙某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温馨提示


1.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避免将黄金首饰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显眼位置或无人看管的区域,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及时报警与保护现场:如遇盗窃,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避免破坏证据。

3.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任何以身试法的行为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三江所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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