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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越嵊州 越法治”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转载 张金兰2025/10/30 09:07: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法治嵊州 作者: 4649 阅读 0 评论 4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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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活跃网络普法气氛,“法治嵊州”抖音号与屠继孟文化传播工作室联合举办“越嵊州 越法治”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越嵊州,越法治。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活动对象:

全体市民,重点面向青少年。
















活动安排

(一)遴选优秀短视频上传至“法治嵊州”抖音号,每个视频给予一份纪念品。

(二)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上一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评选。




作品要求
01

形式

本次活动报送方式为短视频,不拘于表现形式,可以是蕴含法治内涵的诗歌、朗诵、书画、戏曲、歌舞、短剧、摄影、剪纸、泥塑、文学作品、广告类、普法类以及举办的活动等,制作成短视频均可报送。

02

内容

报送作品要以宣传宪法、宪法修正案、民法典以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反映和讴歌法治人物、法律工作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志愿者、师生学习法治、宣传法治等感人事迹等为中心和主题的原创作品。

03

报送

1. 报送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并附简介(作品报送表见附件)。每个视频作品以“创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2. 作品及报送表请发至邮箱:pfb1204@126.com,请注明“越嵊州,越法治”字样。联系电话:83111563。




注意事项

(一)报送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短视频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活动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有编辑、改编、出版、传播以及向上级组织报送参评等权利,所获荣誉及奖励归创作者所有。

(三)本次活动稿件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法治嵊州”抖音号 

屠继孟文化传播工作 

2025年10月29日




“越嵊州 越法治”短视频征集活动
作品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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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法治嵊州”抖音号所有。


来源:法治嵊州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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