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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民政局公告,一女婴被遗弃,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速来认领

转载 张金兰2025/09/28 08:42: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696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公告

某女孩,2008年10月17日出生(估),于2008年10月17日被发现被遗弃在嵊州市三江街道江三路圣丰达公司内花坛台阶上,被捡拾时身穿婴儿服,于2008年10月17日由三江派出所送入阳光山庄,请以上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嵊州市阳光山庄认领,逾期未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将送入绍兴市儿童福利机构抚养。

联系电话:83332278

嵊州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5日

来源:越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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