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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周报 | 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银行卡密码、验证码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

转载 张金兰2025/09/22 08:31: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警方 作者: 4820 阅读 0 评论 46 点赞

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9日,全局共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起。


案件类型

从案件类型看:网络刷单类诈骗7起;网络投资平台类诈骗2起;引诱汇款类诈骗2起;网络交友类诈骗1起;网络贷款类诈骗1起。


受害人年龄段

从受害人年龄段看:18岁及以下2人,19岁—50岁11人,51岁以上0。


发案区域

从发案区域看:浦口街道5起,剡湖街道2起,三江街道2起,鹿山街道1起,三界镇2起,长乐镇1起。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2025年9月13日,金某接到自称是某市公安局民警“刘某”的电话。对方称金某涉嫌一桩诈骗案,为了方便后续操作,要求金某添加自己为QQ好友进行联系,并要求金某绝对保密。在金某添加“刘某”为QQ好友后,“刘某”称需要冻结金某名下的资金以方便调查,“刘某”发给金某一个网址链接和自己的警官证照片,要求金某通过打开网站查看案件相关信息,以证实金某涉嫌诈骗案的事情。并称若要解冻资金需金某上报名下所有账户的资金余额。金某查看信息后完全相信了对方,便按照“刘某”的要求将所有账户资金余额上报,并统一提现至自己的银行卡内。接着,“刘某”要求金某点击网页上的资金清查选项,并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金某照做后,“方某”称还需清查金某所有网贷平台的资金,要求金某分别从“团平台”和“粒贷”上借款7000元和17000元,并要求金某将收到的所有验证码上报给自己。不久,金某发现自己账户内所有资金被转走,共计49900元。然而“刘某”仍继续要求金某从其他借贷平台上借款,金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立即报警。金某共计被骗49900元。


嵊州反诈中心提醒:


1.公检法人员都是面对面进行办案,绝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凡通过电话、短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操作的,都是诈骗!


2.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无法相互接转电话!


3.银行卡密码、验证码是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千万不要随意填写。


举报和咨询电话:110或96110(全国反诈专线)



不听不信不转账

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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