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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面向全省招生!1200人,学费食宿费等有补助

转载 张金兰2025/07/11 10:40: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绍兴发布 作者: 6248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近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面向全省开展2025年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招生,计划招收学员1200名,其中,100名专项用于乡村CEO已提前批招录(点击这里查看详情)。具体招生简章,一起来看↓↓


招生对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向山区海岛县、退役军人及返乡入乡青年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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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从事“三农”领域工作且有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能力,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具有为农情怀,正在或有志于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运营管理,善于运用经营管理思维盘活乡村闲置资源的人员限报第10个(乡村产业新业态主理人能力提升)和第14个(乡村运营)主题班。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往年参加过部级“头雁”培育的均不得申报。


培育方式

【培育机构】


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工作由浙江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农艺师学院)、浙江农林大学等三家培育机构联合承担,各院校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确定培育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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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模式】


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4个一”培育模式,开展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


重点围绕三农政策、综合管理、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内容开展培训,并通过结对帮扶、技术指导、政策咨询等形式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销服务、创业支持等长期跟踪服务。


【学制安排】


学制为1年,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可结合农时季节分段完成;线上学习不少于60学时课程,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同时,为每名“头雁”学员配备“专业导师+创业导师”,持续开展帮扶指导。


培养效用


学员纳入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头雁”培育项目管理系统备案管理,完成规定学分与结业鉴定后,颁发部级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结业证书,并对学员持续开展跟踪服务和优先赋能,优先支持科技小院、科技示范基地、科技推广项目,在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乡村工匠遴选、相关人才计划等人才评价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培养经费


培养经费以政府补助为主、学员适当承担。学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网上报名


拟参训学员请于7月8日—13日登录“浙农人”微信小程序,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本次招生由学员自主填报志愿,共可填报两个志愿,每一志愿可选择一所院校1—2个主题班,请学员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提交申请。


报名二维码.png


报名咨询


  • 浙江大学,何水平,18668082698;


  • 浙江农林大学,吴亚,13968139271;


  •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省农艺师学院),王妍,16657040830;


  • 省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卜子健,19850067897。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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