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曝光!嵊州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5人被处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曝光!嵊州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5人被处罚…

转载 张金兰2025/03/24 09:07:1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7569 阅读 0 评论 46 点赞
































































































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突出问题,连日来,嵊州市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度,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现就嵊州市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等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典型案例一:

违法对象:某某


违法事实:2025年2月26日,执法人员经巡查中发现,当事人钱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甘霖镇某有限公司疏散通道实施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影响了消防通道通畅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钱某某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五十元整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违法对象:某某


违法事实:2025年2月28日,执法人员经巡查中发现,当事人俞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仙岩镇某厂区实施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影响了消防通道通畅。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俞某某立即改正,并决定处以人民币五十元整的处罚 。



典型案例三:

违法对象:陈某某


违法事实:2025年2月26日,执法人员经在行政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陈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石璜镇某厂区内实施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影响了消防安全。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陈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五十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四:

违法对象:王某某


违法事实:2025年2月26日,执法人员经在行政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王某某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施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影响了消防通道通畅。


处理结果: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王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案例五:

违法对象:李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李某于 2024 年 12月 2日 9时 20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李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来源:爱嵊州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223.png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