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民警对剡湖街道某工地进行走访时,发现该工地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员工相关信息,民警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工地立即改正,并现场对未报送人员信息进行补充登记。因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为严格流动人员的管理,民警再次前往检查,发现该工地仍存在未按规定报送的情况,民警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工地作出处罚。
剡湖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某工地 宿舍,流动人口登记情况时,发现这些该场所共有2名流动人口未按规定报送公安登记。民警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未按规定上报流动人口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补录信息,要求负责人今后对流动人口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来源:爱嵊州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