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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嵊州市大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嵊州市鹿山街道上任村。建设单位为嵊州市大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总建筑总建筑面积1734.42平方米,容积率为0.59,建筑密度29.50%;绿地率15.9%。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9月30日(共1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89308260
附总平面图、效果图
嵊州市鹿山街道自然资源所
2024年9月20日
总平面图:

效果图: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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