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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嵊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征集公告

转载 张金兰2024/09/24 08:22:3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发布 作者: 7129 阅读 0 评论 48 点赞

关于开展2024年嵊州市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

征集公告


根据《绍兴市关于推进实施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开展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商家征集工作,请我市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含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首批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12点
第二批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14:30-9月26日12点

二、活动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含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盖公章),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交嵊州市商务局(国资综合大楼1705办公室):
1.报名表(附件一);
2.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二);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品牌授权材料;
4.近三年内(新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三、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含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参与活动企业需在嵊州市范围内注册,且近三年内(新企业自注册起)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进销存台账,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有相关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协议。
3.开设换新专区,制定本企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配套方案和具体优惠措施,开设以旧换新专区,张贴统一标识,标明参与活动的产品及降价优惠。活动期间参与企业不得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得撤架畅销商品,不得搭售滞销商品。
4.认真执行政策。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并支付结算平台相关手续费,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5.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
6.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配合相关审计,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其他说明
1.实名购买。消费者须实名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并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消费者本人实名,发票金额应为实际成交金额(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含商家优惠金额)。
    2.企业负责。因参与企业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企业承担;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参与企业亦不得申报该笔补贴资金。
   3.诚实守信。消费者和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企业出示身份证件核验身份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公安局、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一 报名表


附件二 门店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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