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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包括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调味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饼干、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4类食品1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22批次、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嵊州市保*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嵊州市叶*蔬菜行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嵊州市宏*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小台芒果,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嵊州市崇*水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荔枝,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五)嵊州市瑞*生鲜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荔枝,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六)嵊州市王*英水果店销售的芒果,氧乐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嵊州市源*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八)嵊州市光*水果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九)嵊州市李*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除虫脲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十)开元农贸市场董*锂销售的牛蛙(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所依法予以查处。三江、鹿山、崇仁等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3个月内将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来源: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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