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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告知!40℃以上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转载 张金兰2024/07/30 09:10: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浙里绍兴 作者: 7372 阅读 0 评论 5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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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又一波高温天气来袭!绍兴人社发布紧急告用人单位书,要求全市用人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和条件,抓实抓细防暑降温工作,积极采取各类有效措施,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

禁止事项

预报气温最高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室外露天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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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最大程度减少建筑工人、搬运工人、环卫工人等重体力劳动者高温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

温馨提示

◆要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落实健康检查,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

◆要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劳动保护措施,降低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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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制度,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倡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户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限、缩短连续工作时长、增加工间休息时间等措施,保障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工伤认定

★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待遇。

违规处置

■政府部门和各级工会将加大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天气权益保障主体责任。我们将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渠道,对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等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处置,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来源 :绍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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