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因病、因学、因灾、工伤、生育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体,越温暖--困难职工智能感知系统来了!职工只需要通过进入浙里办APP,搜索"越温暖"后填写相关信息就可以自主申报了!
须为本市范围内已建立工会组织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职职工。
符合单因子(因病、因学、失业、生育、因灾、工伤)致困的职工需满足家庭职工月平均收入低于4倍最低生活保障线(例:2024年嵊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134元,则近一年家庭人均月收入需低于4536元)。
1.因病。本年度职工家庭中患有以下类别疾病者:恶性肿瘤、严重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病、终末期肾病、重症肝病、血液病、糖尿病、深度昏迷、永久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或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并且申报年度自费部分累计满3000元可以进行申报。
2.因学。本年度职工家庭中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大专与本科在读子女的且申报年度学费超过5000元的职工可进行申报(国外留学、国际学校、贵族学校不在申报范围内)。
3.失业。职工家庭中有成员本年度下岗失业的可进行申报(失业期间失业人员收入按失业金进行计算)。
4.生育。职工家庭中本年度有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以进行申报。
5.因灾。本年度职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的可进行申报。
6.工伤。职工在本年度受工伤并且工伤等级达到1-6级的,可以进行申报。
(一)符合单因子帮扶的情形,对同一事项的单次帮扶金额不超过500元。
(二)符合多种情形的,只能按照其中一种标准开展帮扶,不可同时按照上述两款标准进行重复帮扶。
(三)资金发放参照《绍兴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绍市总工发〔2022〕40号)执行。
申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当年不可重复申报,同一理由不可重复申报。
申报单因子(因病、因学、失业、生育、因灾、工伤)致困的职工需上传户口本照片,房产证明、本人及共同家庭成员近12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等共性材料和单因子6种情况的相关凭证。
1.因病:本年度医疗费用发票。
2.因学:本年度学费发票(伙食费、住宿费、培训费、代管费等不属于学费)。
3.失业:失业金领取证明。
4.生育:本年度新生儿出生证明或医疗费用发票。
5.因灾:当地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
6.工伤:由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工伤鉴定证明。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性。
联系人:陈幼芬83112313
来源:嵊州市总工会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