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关电动自行车,嵊州这些人被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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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兰于 2024/07/06 08:24:5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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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嵊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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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嵊州市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和曝光警示一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充停等典型案例,把好“安全意识关”,全方位治理电动自行车问题,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防火墙”。
违法对象:朱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朱某某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 10 时 15 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拆除人力骑行装置)、拼装、加装(电瓶和尾箱)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朱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白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白某某于 2024 年 03月 21日 10 时 00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拆除人力骑行装置)、拼装、加装(电瓶和尾箱)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白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张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张某于 2024 年 05月 22日 15时 20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拆除人力骑行装置)、拼装、加装(一只电瓶和尾箱)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张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张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张某某于 2024 年 04月 11日 09时 00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张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施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施某某于 2024 年 04月 18日 13时 49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拆除人力骑行装置)、拼装、加装(电池,尾箱)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施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任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任某某于 2024 年 01月 23日 09时 05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一只电池)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任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董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董某于 2024 年 02月 20日 11时 23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董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高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高某于 2024 年 03月 26日 12时 49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高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张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张某某于 2024 年 02月 23日 11时 30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加装电池,尾箱)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张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6000 元的处罚。
违法对象:周某某
违法事实:现查明,被处罚人周某某于 2024 年 01月 23日 15时 10分许,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加装电池,尾箱)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7528)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
处理结果:周某某因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18 条第 1 款 2 项到 4 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 26 条第 2 款的规定,对以上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 5000 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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