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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嵊州周某某被抓,行政拘留7天

转载 张金兰2024/06/06 09:06: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427 阅读 0 评论 46 点赞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09月05日07时09分许,周某某在嵊州市长乐镇XX路实施交通肇事逃逸。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嵊州市拘留所执行,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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