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剡湖街道始终坚守“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秸秆管控原则,积极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不断加强对风险地块的盯防,实施精准有效的管控措施。以下两起警示案例,旨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案例一
2024年5月8日上午,嵊州市剡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嵊州市剡湖街道荷花坪村委附近时,发现西侧的露天场所上空有白烟,遂在周边开展检查。经查发现,蒋某某为了给田地上的蔬菜施肥料,故将周边的树叶和杂草扫成一堆加以点燃,焚烧产生白色烟尘。经责令,在执法人员的协助下主动配合扑灭了焚烧的树叶、杂草,并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5月9日傍晚,嵊州市剡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童某某在嵊州市剡湖街道嵊州市聚缘休闲山庄西南侧300米处的空地上露天焚烧树叶、杂草。执法队员现场进行阻止,扑灭焚烧物后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这两起案例的发生,再次凸显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接下来,剡湖街道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共同维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
供稿:剡湖中队
审核:童雪英 郭宝锋
来源:爱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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