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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近期,有不少的民众图一时方便,将秸秆、杂草付之一炬,污染了空气的同时,也是诱发火灾的主要因素。
通过下面案例,希望广大民众可以引以为戒,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知法犯法后果很严重。
4月16日傍晚,嵊州市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巡查至嵊州市鹿山街道嵊州市颐天年养老院附近时闻到了焚烧秸秆产生的烟尘气味,因此执法队员立即在周边展开巡查,最终在东南侧发现了焚烧的火堆,执法队员迅速扑灭了焚烧的火堆,经查该火堆系支某点燃的,因此执法队员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26日下午,嵊州市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在嵊州市鹿山街道嵊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西南侧的空地上升起大量烟尘,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和当事人徐某一起扑灭了焚烧的火堆,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作出了行政处罚。
平安鹿山
各位民众,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美好家园的建设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希望大家积极响应秸秆禁烧的号召,遵纪守法,珍惜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保卫蓝天,让我们的空气更清新,生活更美好!
素材来源:鹿山执法队
编辑:许梦莹 杜佳雯
审核:何晶 张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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