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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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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兰于 2024/05/05 09:51:4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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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 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 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项目概况:依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嵊征预告〔2024〕14号),因嵊州市三溪水库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夏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楼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溪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璜镇、范油车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面积85.293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710室(1)收集地块前期相关资料、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是否支持本项目)、项目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项目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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