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车,嵊州有人被罚15000元!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擅自改装加装电动车,嵊州有人被罚15000元!

转载 张金兰2024/04/02 13:54:4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新闻 作者: 4533 阅读 0 评论 42 点赞



“改时速、改功率、改座椅......”

部分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会给电动自行车“加点料”

殊不知

“加了料”的电动自行车不仅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也是将自己送入违法境地



01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9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嵊州市三江街道某电动车行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仓库存放有加装了保险杠(电动车周身)和加长座椅的电动自行车6辆,将上述电动自行车与其产品合格证里的车辆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合格证上的车辆信息中未加装保险杠和加长座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该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5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法律分析


当事人销售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的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认证委托人需要扩展其获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扩展,认证机构应当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获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经确认合格后,可以根据认证委托人的要求单独出具认证证书或者重新出具认证证书。”之规定,依法应予处罚。


03 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往往会造成整车质量增大、操控及刹车性能减弱、电路过载等问题,将大大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车辆自然爆燃概率,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合法合规产品,自觉抵制“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也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爱嵊州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image.png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