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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安全专项检查,嵊州5家用户存在问题严重、屡教不改……

转载 张金兰2024/02/06 08:58:1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4934 阅读 0 评论 47 点赞



时逢岁末,临近春节,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瓶装管道燃气企业、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行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综合执法局长乐中队联合长乐镇人民政府、镇消防队、市场监管、燃气公司对长乐镇辖区内的燃气供气点、燃气用户开展了节前安全专项检查。


重点区域严把控

长乐中队对城镇燃气供应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侧重于供应点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倒灌、分装、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现象,是否有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的行为。


全面覆盖无疏漏

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对长乐镇镇辖区内的燃气供气点、燃气用户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做到全面覆盖无疏漏,对存在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5家燃气用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形成“闭环”,存在的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警示教育守防线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通过安全宣传、操作示范等方式,发放安全手册30余册,将安全知识宣传到户、到人;同时,结合用户对照自查打分等模式,提升警示教育的质效,有效提高了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守住安全防线。

温馨提示
规范用气“安全六步法”

1、不得在同一用气场所内使用其他燃料;
2、不得将钢瓶加热、倒卧、斜放使用;
3、燃气连接软管应当使用专用软管,不得管夹固定,不得使用老化、龟裂的软管;
4、燃气灶具应当符合安全要求,燃烧情况良好;
5、非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6、紧急切断阀应当接通电源。

来源: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字:周 婧   编辑:束佳蔓   审核:李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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