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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施行!事关你的快递

转载 张金兰2024/01/08 09:31: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新闻 作者: 5870 阅读 0 评论 39 点赞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1月4日消息,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已于 2023年12月8日
经交通运输部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共 9 章 57 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促进快递发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体现快递安全发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

新公布的《办法》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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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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