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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布第二批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名单,全市共14个单位入选,其中包括6个非遗主题小镇和8个民俗文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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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黄酒小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绍兴黄酒小镇
(湖塘片)
柯桥区柯桥古镇
上虞区瓷源文化小镇
诸暨市
赵家镇
新昌县里江北
历史文化街区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影响力的非遗旅游景区,2023年10月,绍兴市文广旅游局启动第二批市级非遗旅游景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各区、县、市推荐申报,市局评审小组实地评估并召开评审会等程序,最终确认非遗旅游景区名单。
上虞区上浦镇
大善小坞村
上虞区上浦镇
东山村
上虞区小越街道
倪梁村
诸暨市东白湖镇
斯宅村
非遗主题小镇是指以特色非遗资源为基础,突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方式,传承和弘扬独具特色的区域传统文化,影响和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文化区域。民俗文化村是指历史和传统文化保存保留丰富,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俗民风,民俗活动传承发展较好,农耕文化记忆相对完整的村落。
嵊州市崇仁古镇
新昌县沃洲镇后梁村
新昌县沙溪镇
董村村
新昌县回山镇
上下宅村
开展非遗旅游景区创建认定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非遗保护载体建设,推进景区与传统村落内非遗资源的传承保护。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发掘和提升文化内涵,在文旅融合发展中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大力推进文化绍兴建设,为我市打造文旅融合样板地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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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非遗保护中心
文稿 | 崔莹
编辑 | 方佳铃
审核 | 许金辉 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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