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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转载 张金兰2023/12/22 08:50: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新闻 作者: 6267 阅读 0 评论 46 点赞


关于调整我市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城市道路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我市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方案进行调整,现将禁限行范围和时间通告如下:


1.对罗环路卡尔路以东、罗新路艇东路以南、上三高速以西、兴盛街(含嵊州大道南至东南路段)以北合围区域全时段禁止中重型货车(中型厢式货车除外)、拖拉机、危险品车通行;06时至23时禁止中型厢式货车通行;07时至21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皮卡车除外)。


2.对环堤西路芷湘路(含)以东、兴盛街以南、信杨路(含)以西、新悦路(含)以北合围区域全时段禁止拖拉机、危险品车通行;07时至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07时至09时、16时至18时禁止轻型货车通行(皮卡车除外)。


3.杨港路(甬金高速嵊州南出口至普田大道段)07时至21时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杨港路隧道上面路段全时段禁止货车通行(皮卡车除外)。


4.以上货车禁行区域不包含四海路(惠民街至新悦路段)、兴盛街(嵊州大道南至信杨路段)、嵊州大道南(兴盛街至新悦路段)。


确实需要进入城区的受限车辆,可根据出行目的地通过绍兴交警微信公众号或者前往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进入城区。


以上交通管理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原规定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1.嵊州市区货车禁限行示意图

附件2.绍兴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行证办理图示

 

嵊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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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绍兴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行证办理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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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嵊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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