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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经请示有关部门同意,现对“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宁未来社区建设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宁未来社区建设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宁社区区域内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685平方米,建设爱心食堂及托育场地322平方米;建设卡尔路长宁路十字路口街角5517.5平方米;建设社区范围内湿地公园、白鹭香溪西侧等地健身步道;建设长泰西路端景标识标牌60.7平方米;建设社区范围邻里中心、锦越名都、金色阳光及白鹭香溪内外的数字化设备等多个建设项目。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是否支持本项目
2、本项目实施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4、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三、公众参与方式
公示期间,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示起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1日
四、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评估单位:嵊州市剡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15967586124
电子邮箱:3529589615@qq.com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6日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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