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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黄亦军
近日,公安部推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进业务向县级下放,方便群众就近办事,鼓励有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办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登记业务,选择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级车管所试点办理。期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黄亦军积极向上争取,最终,我市被列入办理中大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国家级试点,全省仅7个县市区入选。
日前,记者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车管办事窗口,看到大队长黄亦军正向车管所负责人了解中大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国家级试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黄亦军告诉记者,车管所具体事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随着放管服工作的不断深入,车管业务窗口不断地推出新举措。此项便民措施的落地实施,极大地方便有业务需求的群众就近办理,减轻农村群众往返地市办事负担,减少了群众车辆登记成本和往返时间。将来,有业务需求的群众可以前往我市车管所指定地点办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业务。
黄亦军说,目前我们已经确定了改革试点场地,下一步我们将对车辆检验通道、检测设备以及办理大厅进行改造提升,本地化解决客车上牌年检等车驾管业务。
黄亦军表示,接下来,他将继续带领大队全体民(辅)警坚守岗位、忠诚履职、倾心为民,大力推进交通治理现代化、公安交管服务便利化、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和队伍建设正规化,保障路畅人安。
黄亦军说,本次有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季度之星,是对我前期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我将立足岗位,勇于前行,创新更多便利优质的护企优商服务举措,为建设富乐嵊州交出一份高分答卷。

来源:今日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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