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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生命通道!鹿山持续开展消防通道治理行动

转载 张金兰2023/11/17 15:23: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6296 阅读 0 评论 44 点赞

“这是消防通道,车辆不能停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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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通道是指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根据规定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消防车道上不允许停放车辆,防止发生火灾时堵塞。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车辆也越来越普及,几乎每户家庭都拥有一辆机动车或者非机动车,“停车难”也从机动车蔓延至非机动车。

鹿山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不少小区存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占用消防登高点停放的问题,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为此,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了占用消防通道、登高地的巡查工作。


占用消防车通道是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登高场地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截至目前,鹿山中队已立案查处相关案件13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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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综合执法局将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契机,持续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突击检查、宣传、联合执法等行动,确保辖区高层建筑消防通道畅通,切实打通“生命通道”,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民众的安全指数和城市颜值。

文字:许梦莹   编辑:束佳蔓    审核:李良军

来源: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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