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嵊州这个小区竟然违规交房?官方回复来了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嵊州这个小区竟然违规交房?官方回复来了

转载 张金兰2023/10/29 09:02:0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6077 阅读 0 评论 38 点赞



问:嵊州启**苑违规交房



嵊州房管局领导好!

本人于2023年8月15日收到嵊州启**苑交房通知单,我于9月26号前往启**苑交房现场,要求启**苑开发商提供三证一书一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只能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他的两份《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无法提供,我想咨询嵊州房管局领导,开发商如果没有这两份表格交房是不是违规交房。


请嵊州市房管局领导给予调查核实,给予回复,谢谢!




***同志:

您好!您于2023年9月30日反映“启**苑违规交房”的事项,经我单位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购房合同第十条规定,经了解核实,启**苑开发商已对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测绘成果予以公示,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也已交至您手中。


经我局工作人员督促,开发商补充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经办科室:住房保障和管理科

经办人员:洪佳璇(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31****038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image.png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