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今起集中淘汰,一律不得上路!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民生热点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今起集中淘汰,一律不得上路!

转载 张金兰2023/10/23 09:27: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嵊州新闻 作者: 6691 阅读 0 评论 45 点赞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车主

这条消息非常重要!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全面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

全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

台州交警决定

自10月23日起至年底

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

集中淘汰工作


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

对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未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悬挂外省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开展查处工作


请大家抓紧时间

尽快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


image.png



如何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车辆是否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


认准车辆是否符合3C(CCC认证)标准。


车辆及标配电池需赋“浙品码”,请购买时与商家确认是否已赋码。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主要参数)


总结一下就是

一看有无脚蹬

二看时速

三看重量

确定符合标准后再购买


(“新国标”电动车样式)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台州交警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image.png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