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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充分的了解社会各界对“嵊州市浦口街道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工程”的意见建议,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 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嵊州市浦口街道中心幼儿园异地新建工程位于嵊州市浦口派出所西侧,工程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13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9368.69 平方米。工程项目建设期为18 个月,建设18个班规模,540名学生,48名教师的规模。
拟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如下图所示。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各利益相关群体对该工程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其他方面意见和建议也可提出:
1.该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事项对个人、家庭、相关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利益的影响;
3.该事项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因素;
4.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为期7天。
1.公众对该事项如有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者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向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
2.评估实施主体:丽水中茂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3.联系人:章先生
4.联系电话:15988249598
特此公告
附:总平面图、鸟瞰图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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