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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打造“信用城市”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帮助企业通过信用修复解决困难,自2020年起,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每年开展“贴心式”信用修复月活动,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3年7月27日,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剡湖中队通过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向当事人某煤气公司送出了首份线上《信用修复告知书》,将原本“集中式”的信用修复告知,融于行政处罚过程之中,实现行政处罚和信用修复主动“双告知”。《信用修复告知书》中写明,当事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将推送至何处予以公示,当事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满三个月/一年并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登录“信用中国”、“信用浙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站申请信用修复,并附上简要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网址。
根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要求,处罚结果被推送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信息用信息广泛应用于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资质等级评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场景,可能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或生活带来一定影响,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机制,有助于鼓励和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自身失信行为,快速修复信用,降低行政处罚记录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真正实现“守法受益,违法受损”,以“信用修复”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为嵊州市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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