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追剧普法|《我的人间烟火》中的一个情节,我们身边也有发生......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城市服务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追剧普法|《我的人间烟火》中的一个情节,我们身边也有发生......

转载 张金兰2023/08/04 15:24:5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7617 阅读 0 评论 47 点赞

近期,热播剧《我的人间烟火》已完结,其中的一个情节让人印象深刻:一居民楼发生火灾,在消防车行进过程中,一辆跑车堵住了消防通道,现场人员说联系了车主许久都未能联系上。情况紧急之下,消防员们合力将这辆跑车掀竖在路边,最终跑赢了“死神”。


消防通道一般是指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消防人员实施灭火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现实生活中,车辆堵塞消防通道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日前,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近期开展消防通道安全检查,有三种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发生较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三种情况,大家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呢?

01
占用厂区消防通道

夏季天气炎热,亦是工厂企业生产旺季,企业人员相对密集,用电量大,可燃物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对企业消防安全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是消防车通行的基本保证,能够为消防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赢得宝贵时间。车辆、障碍物等为图一时方便,占用消防通道,实则贻害无穷。


市综合执法局对占用厂区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开展检查。截止日前,出动检查224人次,办理该类案件77起。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占用小区消防登高场地

占用小区消防登高场地的情况也多有发生,在2023年6月9日,甘霖中队执法队员对甘霖镇西城美院、剡溪雅苑等小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时,就发现多起占用消防登高场地的车辆,即刻发放温馨提示告知车主已违反《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请车主在收到本提示后,立即将车辆驶离并规范停车。并与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建议其将该温馨提示内容发至业主群,让尽可能多的业主了解占用小区消防登高场地、消防通道是一种违法行为。2023年6月21日,执法队员再次对各小区进行检查,发现仍有个别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场地上。执法队员依法对该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


截至目前,市综合执法局共办理占用小区消防登高场地案件81起。 

法条速递

《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行为:

(七)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三)违反第五项至第九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03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


发生事故时,屋内人员需要通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进行紧急撤离至安全区域,若有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在厂区车间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均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截止日前,市综合执法局已出动检查336人次,办理障碍物占用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案件266起。


法条速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浙江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第三款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嵊州生活网友情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标注作者及出处有误、侵权烦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并表示歉意。

二维码.jpg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