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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应对台风“白海豚”实施“五停”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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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u于 2026/08/09 09:27: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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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应对台风“白海豚”实施“五停”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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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市民及外地在嵊人员:
受今年13号台风“白海豚”影响,8月8日至11日我市有明显的风雨过程,预估雨量极大,预计今明两天暴雨到大暴雨,雨量120~180毫米,金庭、下王全部,黄泽、浦口东部及西白山区200~300毫米,四明山区个别350毫米以上,阵风普遍8~10级,高山区12级以上。8月9日8时,市防指已将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I级。根据《嵊州市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断”“五停”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将根据我市实际开展以下相关工作:1.全市范围内停止举办各类户外集体活动,包括文化、旅游、体育等。2.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一律停课。3.住建、交通、水利等在建工地一律停工;矿山、高温熔融、间歇性生产的危化企业一律停工;其他企业视情停工。4.A级旅游景区及时关闭,视情况及时停止大型旅游集会、旅游会展活动、艺术类培训机构教学,疏散转移人员。5.始发、终止、途径Ⅰ级响应区域的“两客一危”车辆停运。山区公交线路停运,城区公交线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班、停线、改道、缩线、临时接驳等措施。6.山洪地质灾害隐患区、危旧房屋、低洼易涝区域、堤防内外、作业船舶、建筑工地工棚、涉山涉水旅游点位、临时搭建设施等区域群众,特别是居住在地下空间、切坡建房需扩面转移人员、养老院入住人员以及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弱势群体,须立即撤离至安全区域或就近避灾点。被转移人员要自觉服从属地乡镇、村社统一安排,主动配合转移安置、登记管理工作,不得拖延观望、拒不撤离,严禁擅自返回危险区域。请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新人员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按照嵊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服从指挥、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全力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五停”恢复视台风影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