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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来有你|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绿色通道解“薪愁”

转载 张金兰2026/08/06 08:54: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法治嵊州 作者:法治嵊州 3702 阅读 0 评论 39 点赞

近年来,嵊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回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诉求,通过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专业律师等方式,为这一群体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本案正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真实写照。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底,甲某入职某公司,主要从事发货对接、客服沟通等工作,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甲某与某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24年双方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自2024年1月开始。2025年3月4日某公司以甲某“多次迟到早退及工作态度”为由,解雇甲某。后甲某向嵊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嵊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该申请人为新业态劳动者,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五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中心当即开通新业态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并指派浙江齐蓝诚律师事务所相垚律师承办该案。

援助律师整理了仲裁资料,于2025年3月某日向嵊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付经济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应付未付加班费等,以及补交社会保险费。在仲裁委的主持下,于2025年4月某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由某公司在已经支付过3千余元的基础上,再支付甲某7500元作结。甲某在生效后得到了全部的调解款项。

根据援助律师的了解,目前甲某在亲戚厂里上班。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法律援助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从甲某申请法律援助到最终达成调解并拿到款项,时间跨度极短,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机构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服务理念。本案通过调解方式圆满解决,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调解作为一种柔性纠纷解决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实现了案结事了,对新就业形态领域的小额、多发劳动争议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来源:法治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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