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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嵊自然资规条〔2025〕第37号地块挂牌。8月27日出让。嵊州丽湖再添大型公建。
(一)用地范围:
东至丽春路,南至南田路,西至双江一路(暂名),北至丽景路
(二)用地面积:35133平方米(折合约52.70亩)。
(三)用地性质:图书展览用地/文化活动用地(A21/A22)。
(四)容积率:0.80-2.00;其中地上建筑容积率:0.60-1.00,地下建筑容积率0.20-1.00
(五)建筑密度:不大于45%
(六)绿地率:不小于15%。
(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块内应开发建设地下空间,最大埋深不大于17.0米,地下空间只能作地下停车、人防工程、机房、设备房、配套用房等使用,该部分面积计入地下建筑容积率。四、建筑设计要求
(八)建筑总高度:建筑总高度不超过40.0米。建筑层数:地上自然层数不超过5层。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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