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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嵊州村越”
已炸场开锣!
戏台已搭,山河为幕,嵊州的美
镜头就位,就等你来拍啦~
“越嵊州越有戏”
第三届乡村越剧联赛(嵊州村越)
自媒体宣传短视频大赛火热征稿中
豪燥来!豪燥来!“越嵊州越有戏”第三届乡村越剧联赛(嵊州村越)已经火爆开场,无论你是摄影爱好者、旅行达人还是自媒体创作者,只要你用镜头记录下“嵊州村越”及嵊州的美,带上相关话题,就有机会赢取最高5000元现金奖励,每月还有小奖,惊喜多多,奖金多多。
定格村越旅程:
用你的视角,展现“嵊州村越”现场火爆场景、台前幕后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以及对“三美嵊州”的全方位展示。
摄影爱好者、游客、自媒体创作者等社会各界人士。
1.市内赛月度奖(2025年5月—6月)
聚焦“越嵊州越有戏”主题,重点展现全市人民人人唱越剧,大家齐参与的村越比赛氛围。
作品需带选择话题标签:#越嵊州越有戏#、#嵊州村越#、#嵊州#、#全国人民唱越剧#。
作品申报时间:从2025年5月起至次月15日24:00前止。
(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全国赛月度奖(2025年7月—11月,根据赛程安排,按需开展各类奖项的评比。)
围绕“越嵊州越有戏”主题,着重体现全国戏迷参加嵊州村越的缤纷多彩,打造全戏迷参加嵊州村越的热闹氛围。
作品话题标签:#越嵊州越有戏#、#嵊州村越#、#嵊州#、#全国人民唱越剧# 等
作品申报时间:2025年7月起至次月15日24:00前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每月根据作品数据排名评选70名“月度传播奖”,奖励及评选标准如下。
“嵊州村越”月度传播大使:300元(税前),单条点赞量≥300
在参赛平台第三届“嵊州村越”相关的作品选取任一参赛平台宣传数量超过100条(含),传播、点赞、转发等整体数据排名前5名,奖励及评选标准如下:
“嵊州村越”整体传播王者:5000元(税前),整体播放量+点赞量≥300万
评选时间:
1.月度传播奖:各月结束后的次月下旬。
2.整体传播奖:活动结束后的次月下旬。
3.奖金等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奖金税点个人自理。
入围标准:
月度传播奖:单个作品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微博、小红书等任一平台点赞量总计大于300(含),即可参与月度作品入围评选。
整体传播奖:可在参赛平台选其一,整体作品数量超过100条(含),整体播放量+点赞量≥300万。
注:由于社交平台数据均有可能产生变动,月度奖项数据将以作者申报时间点截图为重要参考依据,若实际数据低于作者提交的截图数,则以平台实际的数据为准。
评选规则:
(一)单个主体(个人或企业),多个作品入围当月度前70名的,则取数据最高的单条作品参与排名,同一选手每月最多入围7个作品。
(二)若出现点赞量数据相同的情况,则以截止日期前根据参赛平台前端最终显示的作品播放、转发、收藏、评论数据分别进行二次、三次排名直至评出最终结果。
(三)若当月奖励名额未能发放完毕,则剩余奖金名额顺延至次月进行发放,若活动结束后仍未将奖励名额发完,则名额轮空。
获奖公布:
各月结束后的次月下旬,将在嵊州村越、嵊州市文旅集团、嵊州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1.内容要求:
(一)主题契合。作品需围绕嵊州村越主题进行创作,与嵊州村越及嵊州文旅密切相关,展现嵊州独特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民俗文化、特色美食等。
(二)内容积极。导向正确、积极向上,展现时代风貌,彰显嵊州文化特色。
(三)原创要求。作品必须基于真实拍摄的原始素材进行后期原创制作,严禁搬运、盗用或拼接他人作品,并需完整保留原始素材信息。创作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且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因作品侵权引发纠纷的、对嵊州产生负面影响的,即取消创作者参评资格,并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严禁任何作弊行为,如P图作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技术规范:视频要求MP4格式,画面无水印,参赛作品清晰度不得低于1080P(高清),接受横屏(16:9)或竖屏(9:16)两种格式。
2.申报方式:
创作者需在规定月度时间内带指定话题发布作品,并在作品申报时间内将所有申报材料(参赛作品原文件、联系方式、作者信息和网络发布链接等相关信息)以压缩包的形式打包发送至统一投稿邮箱。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83034008 邮箱:176619888@qq.com
未完成邮箱报名则视为未参赛。
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作品截图。各发布平台作品截图,能清晰展示播放、点赞、评论、转发等数据。
(二)邮件主题命名需标注:第三届“嵊州村越”+创作者姓名/企业名称。
工作人员根据参赛者上报材料进行统计,由主办方邀请专家进行专业终评审核。参赛作品在平台获得的点赞量、转发量、点击量、作品质量等作为终评的参考因素之一,活动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评分标准量化:点赞占比70%;专业评审30%
(一)获奖作品需永久发布、在线可查;作品需按规定时间发布且添加指定话题。(#越嵊州越有戏#、#嵊州村越#、#嵊州#、#全国人民唱越剧#)
(二)参与活动的创作者(含企业、个人),即视为将作品授权给嵊州市文旅集团及嵊州市融媒体中心,用于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及官方活动的宣传推广使用,无需另行支付稿酬。
(三)对外公布奖金为税前金额,产生的税费由获奖者自理。最终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联系获奖者进行发放。若因创作者提供的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到创作者或发放奖励,视为创作者自动放弃奖励。
(四)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嵊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嵊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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