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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平安建设工作,犬管办紧抓落实,加强巡查、宣传力度,劝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安全养犬,提高全民文明养犬素质。
近几日,犬管办队员们进小区、入公园、上堤坝,对白鹭香溪湿地公园一带、长泰西路堤坝到南桥头、长春路(城西三苑及五苑)、南苑小区等地开展步巡劝说管理和宣传,共规范劝说养犬市民13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27份,有效提升了该地段居民文明养犬素养。在廊桥、东桥两侧堤坝、儿童公园、美妙三公里等重要地段设置“文明规范养犬”温馨提示牌,时刻提醒大家做到“养犬领牌,遛犬拴绳,犬粪自清”,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
请广大市民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养犬市民加强对犬只的管理,注意以下几点:
一、请自觉遵守《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饲养宠物相关规定;限养区内自觉办理《养犬登记证》,每年前往犬只指定免疫点定期对犬只进行免疫,并按时年审。
二、携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绳),由成年人牵领,将犬只挂牌悬吊于犬只颈部,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当立即予以清除。
三、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商店、市场、医院、机关、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践踏公共绿地、花圃。
四、不得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在限养区外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必须圈(拴)养,不得出户。
五、自觉加强对所养犬的训练,防止犬伤人、扰民,不要因养犬而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犬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不要总是挑逗犬,以免激发犬的野性而伤人。
六、非养犬市民,不要靠近和挑逗陌生犬,尤其是要远离大型犬、烈性犬。
七、爱护所养犬,不随意遗弃病犬、伤人犬等导致其成为流浪犬进而威胁他人安全,无能力照顾犬只、不具备饲养条件或反映其他犬类问题,可向犬管办反映(联系电话83003520),犬管办会及时核实、处置。
养犬人携带犬只、持本人身份证和犬只侧面全身两寸彩照两张、一寸照一张及犬只到“免疫、登记、办牌”一站式服务点,由一站式服务点工作人员对办证犬只和养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并负责发放《犬只免疫证》、《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挂牌。
注:个人养犬的,须提供犬主的居民户口薄或身份证;单位养犬的,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在限养区无固定住所的非嵊州市户籍养犬人办理犬证需提供居住证。
嵊州市犬类管理一站式服务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嵊州市力狼宠物诊所地址:鹿山街道东南路633号;
电话:13967518968
2.嵊州市酷狗宠物诊所地址:嵊州大道10号(花鸟市场);
电话:18657536968
3.嵊州市天保宠物诊所地址:嵊州大道33号第2、3间;
电话:13605858567
4.嵊州市同欣宠物诊所地址:城中路30号;
电话:13858489192
5.嵊州市吕大蜜宠物诊所地址:嵊州大道229-2号;
电话:13732336625
6.剡城宠物医院地址:三江街道剡江越园19-20号;
电话:18157573542
7.嵊州市舒佑宠物医院 地址:嵊州市桥南路666号江湾一号澜泊湾38号二楼、39号;
电话:15257556033
8.派和酷狗宠物医院(酷狗分店):嵊州市三江街道中大剡溪花园39-41号;
电话:13396751316
9.嵊州市博樾动物诊所 地址:嵊州市江滨西路31号二楼;
电话:13905853946
10.嵊州市剡城宠物医院玉兰分店 地址:嵊州市浦口街道经环西路560号;
电话:15372553123
文字:吕必鑫 编辑:杨炉洁 审核:叶向荣
来源: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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